近日,陜西、四川、浙江、江西等下屬的多個縣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陸續發布“未接種新冠疫苗原則上不能進入重點公共場所”的通知,上述公共場所涵蓋學校、醫療機構、火車站、商場超市、農貿市場、景區景點等。此外,健康時報記者注意到,還有部分地區在公告里提到,開學時學生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員接種證明,家庭成員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原則上暫緩入學。
廣西多地:家庭成員未接種的,原則上學生暫緩入學
7月12日,廣西桂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通告:凡年滿18周歲以上(戶籍不限)且無疫苗禁忌癥的人員均須接種。為強化校園疫情防控,確保校園安全,根據“應種盡種”原則,各個階段(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的學生戶口本上家庭成員符合接種條件的在開學前就近完成接種。原則上未完成接種的,暫緩入學。
公告里提醒:請廣大未接種疫苗的群眾朋友抓緊時間就近前往接種,避免影響您的孩子入學!
廣西省北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也在同一天發布了同樣的通告,并提出了同樣的要求。
此外,河南省南陽市內鄉縣縣委宣傳部也在7月13日發布公告:抓緊接種疫苗,否則影響學生入學!內附的文件中提出:在校生開學或新入學學生需提供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或其他監護人的新冠肺炎疫苗全程電子接種證明截屏。
安徽多地:開學時需提供接種證明或禁忌證明
近日,全國多地發出公告,要在下半年推進3~18歲居民新冠疫苗接種工作。例如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便提出,要在10月底前完成12—17歲人群的全程接種。
湖北荊州、廣東東莞等地近日也表示,將要開展17歲及以下人群新冠疫苗接種工作。
隨著未成年人接種工作的展開,部分地區也將接種新冠疫苗作為學生入學的條件之一。
7月13日,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12-17周歲人群新冠疫苗接種公告》稱,決定啟動12-17周歲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種工作,年齡在12-17周歲年齡段的人群均需要接種。該年齡段的學生在新學期開學報到時須提供疫苗接種證明或禁忌癥證明方可辦理入學手續。
另據黃山市歙縣人民政府網站7月13日消息,歙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當晚發布《歙縣12-17周歲人群新冠疫苗接種公告》,提醒該年齡段的學生在新學期開學報到時須提供疫苗接種證明或禁忌癥證明方可辦理入學手續。不過,《歙縣12-17周歲人群新冠疫苗接種公告》不久后更名為《歙縣12-17周歲人群新冠疫苗接種溫馨提示》,并刪去了“該年齡段的學生在新學期開學報到時須提供疫苗接種證明或禁忌癥證明方可辦理入學手續”的表述。
記者了解到,我國對群眾接種新冠疫苗一直堅持知情自愿的原則。4月11日,國家衛健委新聞發言人、宣傳司副司長米鋒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就提出,個別地方在疫苗接種工作中出現了簡單化,甚至一刀切的情況,強制要求全員接種,必須堅決予以糾正。
5月31日,國家衛健委疾控局二級巡視員崔鋼就強制接種問題再次表態稱,在接種過程中,個別地方組織工作還不夠精細、精準,存在“一刀切”的管理簡單化的現象。前期國家衛健委已經針對防范這些問題多次提出要求,強調各地要及時發現和糾正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這些問題。
-----------------(健康時報記者 李超然)